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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標題真是覺得領域超多,

沒錯,

這些都是我做過的產業,

在這些產業裡,我做過PM.PR.Martketing,

其實台灣大多企業也沒分那麼細,

就是行銷所有事都全包啦。

所以可以把經驗談和後進做一些分享。

化妝品:

所有廣告包括廣播,電視,雜誌,平面文宣海報,網路等廣告,自今年1月6號起,不需送所在地衛生局審查。

2017-01-06  17:01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天做出釋字第744號解釋,宣布化粧品廣告事前審查制度違憲,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指出,大法官認為,事前審查制度限制化粧品廠商的言論自由,已逾越必要程度,不符憲法的比例原則,還抵觸憲法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今天起失效。

 

呂太郎指出,就算化粧品有含藥成分,例如防曬、美白等產品的廣告,一樣不能事前審查,如產品違法,透過事後懲罰就能達到保護人民健康目的。

 

化粧品條例第24條第2項規定,化粧品事前登載或宣播廣告時,應事前申請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第30條第1項規定,違反上述條文,處5萬元以下罰鍰;大法官認為相關條文違憲。

 

不過行政院院會去年9月已通過「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廢除化粧品廣告事前審查制度,但增訂化粧品不得標示、宣傳或廣告醫療效能,並修正化粧品定義,增訂化粧品業者、產品資訊檔案及化粧品成分等立法定義。

以前好麻煩,看看下面便知

所以下面請跳過:

1.電視廣告算一件(每次可送十支產品廣告)

2.平面廣告(DM.海報...)算一件(每次可送十支產品廣告)

申請公司的營登所在地是台北市的朋友,要上台北市衛生局網站申辦比較快,不要跑去紙本送審,要排隊很花時間。

 *另外,像防曬劑,染髮劑及某些美白成分含量達藥品標準,

就要送食品藥物管理署審查(但只能紙本送,很複雜,現在也不用了)才能取得含藥化妝品的許可證。

西藥、醫療器材、含藥化粧品許可證查詢

西藥、醫療器材、含藥化粧品都是食藥署在管理的喔。

所以管理每一支産品的廣字號及許可證很重要,

快到期前1~3個月,要趕快申請展延喔。

 

前陣子因申請公司的營登所在地是宜蘭,才知道要向食藥署申請。

總之,要先依申請公司的營登所在地來判斷喔,

連絡方式及受理單位請看:廣告審查單位聯絡資料

食藥署化妝品廣告申請要準備什麼文件呢?請上:

食藥署 藥物、化粧品廣告申請專區

 中藥品:

我待過中藥品,記得廣播,電視,雜誌,平面文宣海報,網路等廣告都是送衛生署中醫藥司送審,

一樣也要取得廣字號才可刊登。一樣是電視廣告算一件;平面廣告算一件。

保健食品&美容食品:

這類其實屬一般食品,依衛生局法規規定,食品只有在廣播、電視廣告時,才需申請。

若只有平面及網路廣告,就不用送審。

但食品有很多規範廣告用字且不能誇大,也不可寫健康食品的功效

所以自己要小心,

被查到一樣也會開罰。

衛生局在食品廣告這塊真的有點自由心證,只要有人檢舉食品廣告有誇大的情況,廠商都會被罰,

說起來食品業者真的很可憐(現在化妆品也加入了),例如膠原蛋白粉現在不能宣稱Q彈.澎潤...形容漂亮的合法文字只有一句:美容養顏

若公司在意罰單的話,每次寫文案都超痛苦的@@

因為根本不知道是不是新發想的形容詞也是犯規的,完全看衛生局自由判斷,毫無標準...

其實在國外的食品業者幸福多了,

政府根本沒管這麼多。

 

至於健康食品,

像有小綠人標章「健康食品認證」的健康食品,

必須事前申請核准,

廠商必須做過科學研究證明具有保健功效(費用約100~400萬)

然後向衛生署提出申請, 時間約6個月至4年, 才可以通過, 發給健字號標章.

所以健字號是很難取得的.
而且都是大廠.

未經認證都只是一般食品,只能當做一般食品販賣。

雖然同樣是掛著「健康食品認證」的小綠人標章,
有的產品可能只有通過3項認證,而有的產品卻能夠通過高達5項認證,
而市面上最常見的,就是只單單通過1項認證,

就大肆廣告標榜自己的產品有多麼棒.......

今天學到一些解釋名詞,是保健食品常看到的認證,分享給大家:

*GRAS:食品安全認證最嚴格的規範層級,代表可安心長期食用

*halal認證:代表符合伊斯蘭教規條可食用的食物。

*猶太Kosher認證:符合猶太教規.清潔可食的食品,包含原材料及添加劑都必須符合Kosher認證。

*美國FDA:FDA是美國食品與藥品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的縮寫。
此機構創立於1906年,為美國歷史最悠久的保護消費者的聯邦機構之一。
負責依法審批監督食品和藥品的生產,
並且負責有關醫療設備化妝品、手機和微波爐之類放射性產品,
以及寵物和養殖動物的飼料以及藥品等的審批和監督。
確保產品的安全性是FDA
重要使命之一。

 

醫療器材根據可能對公眾帶來的風險分類管理。
帶電與非帶電植入器材等裝置,以及一些相對來說風險較大的治療設備,
在上市之前也必須得到FDA的批准。醫療器材的審查與藥品的審查類似,只是通常只需經過三個階段的研究:
臨床測試前的前期研究、一期臨床測試以及二期臨床測試。
前期研究通常包括動物測試,在用於人體之前必須證明其安全性與有效性;
一期臨床測試在少量測試點對數量較少的患者進行臨床測試;
二期臨床測試則需要在不同地域的測試點對數量眾多的患者進行臨床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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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瓶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