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著噴射機我離開中國時報--黃哲斌




2010-12-13 08:55 迴響216|點閱:51311




【黃哲斌】個人簡介 


學歷:
輔大大眾傳播系畢業、政大新聞研究所碩士
經歷:
蘭陵劇坊演員
影響雜誌總編輯
中國時報記者、編輯(1994.7~2000.2.
中時電子報副總編輯(2000.3~2008.9.
中國時報資深記者(2008.10~2010.12.
電子郵件:news.onsale@gmail.com




部落格:第一次買新聞就上手
http://puppydad.blogspot.com/




推特、臉書、噗浪:Puppydad 




【本文】:




 是的,我借用了John Denver的經典老歌歌名,「Leaving on a Jet Plane」,我最近常哼唱這首歌。順帶一提,此曲於1966年發表時,原名為「Oh Babe I Hate To Go(喔,寶貝我不想走)」,好吧,兩者都能代表我的心境。




因為從昨天起,我離開了工作十六年又五個月的《中國時報》。




離開的原因很單純,不是跳槽、不是資遣,不是優離優退,而是「我再也無法說服自己,這是個值得託付的行業」。




說來矛盾,兩年前,我調回報社擔任調查採訪室記者,期間沾了一群優秀同事的光,陸續參與「我的小革命」、「民國九九,台灣久久」、「名人家族故事」、「不景氣不低頭」等系列報導,兩任總編輯給予極大的尊重與空間,一方面,這差事是值得賣命的、這報社是值得賣命的。




另一方面,我越來越難獨善其身、越來越難假裝沒看到,其他版面被「業配新聞」吞噬侵蝕的肥大事實,新聞變成論字計價的商品,價值低落的芭樂公關稿一篇篇送到編輯桌上,「這是業配,一個字都不能刪」。




然後,它們像是外星來的異形,盤據了正常新聞版面,記者努力採訪的稿件被擠壓、被丟棄。記者與主管被賦予業績壓力,不得不厚著面皮向採訪對象討預算、要業配,否則就是「不食人間煙火」、「不配合報社政策」。




一家親愛的報紙同業,甚至採取浮動薪資,廣告拉得多,業績達成率高,才能享受較好的待遇。另一家報紙主管開會時,公然指責不配合的女性同仁說,「大家都在賣屁股,你不要自命清高」。




於是,記者變成廣告業務員,公關公司與廣告主變成新聞撰稿人,政府與大企業的手,直接伸進編輯台指定內容,這是一場狂歡敗德的假面舞會;花錢買報紙的讀者,卻不知道自己買了一份超商DM與政府文宣。




所以我遞了辭呈,辭職理由填寫很翔實:「台灣報紙業配新聞領先國際潮流,自認觀念落伍告老還鄉」,我希望留下紀錄,或可作為一種溫柔的抗議,一種委婉的提醒




在此同時,我必須聲明:




一、我抗議或提醒的對象,是整體報業環境。有些同業的賣相更凶狠、姿勢更難看;而且我必須說,《中國時報》待我不薄,我也付出自己最精華的青春歲 月,如今拍拍屁股,兩不賒欠。我衷心寄望這家六十歲的老報紙,除了錙銖計較下一季的財報,也能一如老闆蔡衍明的社慶宏願,「不僅成為全球數一數二的華人媒 體集團,更能成為最有影響力、最受尊敬的媒體集團」。




二、我無意指責或鄙視任何個人,報社裡有許多我尊敬的同儕,他們大多比我認真敬業、大多像我一樣痛苦無奈,然而這時節這景氣,誰沒有老母幼子要養? 而且,我也曾是奉命行事的一份子,因此,我沒有權利批評任何人,但我必須一次又一次、反覆地說:業配新聞是欺瞞讀者的,違反專業倫理的,破壞社會信賴的怪物。




三、先講好,我的人品一點都不高尚,我貪財、好色、嗜酒、物質欲望強、騎50cc機車偶爾會超速、曾有刷爆信用卡的紀錄。但至少,我知道,這一行有些不該跨越、不該碰觸的紅線,越過此線,左邊是山岩峭壁,右邊是斷崖狂濤,毫無閃躲會車的僥倖空間。




舉幾個例,當我跑社會新聞時,不只一位朋友找我「開店插乾股」,電玩店、理容院,他們只要我的記者名銜,我一毛錢都不必出,就能坐領乾薪,但是,我回絕了;




還有一位三溫暖大亨,打電話希望當我的「麻吉鬥陣」,我自己開條件,只要我不再寫他的三溫暖有公共安全疑慮、不再寫他因色情按摩被警察抄店,可是,我也拒絕了;




或是澳門賭場業者曾號召一個「記者砲兵團」,邀請社會記者去澳門旅遊,包吃包喝包住包女人,只要寫篇豪華賭場見聞即可,我還是咬著牙拒絕了,一位相熟的同業,三天兩夜帶了一打保險套。




各位,請再讀我的唇:我的人格並不清高,我也不是吃齋念佛,難道我不想點頭如搗蒜說「好好好好好」?我當然想,想得要命;只不過,我更相信,「人生總有非賣品」,並非世間萬物身上,都有一個標價牌。




例如,讀者的信任;例如,專業判斷與良知;例如,自己的人格與報社的信譽;例如,寫或不寫的自由權利




業配新聞破壞了這一切,奪走了這一切,它以每字一、兩百元的代價,將新聞變成廉售的開架商品、「整合行銷」名目下的一項配件、政府標案的簡報甜蜜點。抗拒業配的主管或記者,反而變成害群之馬,變成昧於現實的唱高調者,變成觀念落伍的侏儸紀恐龍。




所以,我承認自己老了,笨了,落伍了,半年前,我就決定離開新聞圈,從此投入三件事:




一、我將進行一項長期的採訪報導與評論,揭露置入行銷如何影響新聞自由、政府與企業如何藉由預算控制媒體內容,我的部落格也無限期改名為【圖解】第一次買新聞就上手》,算是我送給自己的畢業禮物,也是送給我曾摯愛的、餵養我十數年的新聞報業的臨別贈禮;




二、我將發動一項連署串連,反對各級政府花費公帑置入行銷。在各種業配新聞中,公部門以納稅人的辛苦錢收買媒體,最是可議,我常說,「政府左手伸進我們的口袋,拿錢賄賂媒體,然後將右手伸進我們的腦袋」,花博、ECFA、國光石化政府不努力為政策辯護、不努力作民間溝通,現在連文宣廣告都懶得做,直接砸錢買新聞,這是一種最最混蛋加三級的媒體控制。




所以,我的第一步就是反對這種「掏口袋騙腦袋」的雙重剝削,更何況,現任總統當選後,曾向記協、媒改團體簽署一份「反政治性置入性行銷」的承諾書點此放大,我們只是喚醒他的記憶而已(按此連署,部落格左列也有連結)。







這項連署的訴求對象,當然包括朝野政黨。民進黨執政時,以置入行銷控制媒體的紀錄也很抱歉;早在七年前,游錫堃擔任行政院長,就打算統一發包買媒體,我當時發表一篇「游院長,為何『置入』錯了」,有興趣的朋友,可以溫故知新。




三、凡是任何機關、團體、學校、機構對此議題有興趣,只要人數超過三十人,歡迎寫信到news.onsale@gmail.com,或在部落格左上角留言板以「私人留言」邀請,我都願意無條件演講分享,我一概婉拒演講費、車馬交通費,也請勿準備排骨便當、雞腿飯或西點小餐盒,開水我會自己帶




在我的能力範圍內,我願意與任何人交流溝通「媒體置入行銷」議題,特別歡迎各級政府新聞聯絡單位、企業公關部門、廣告公關公司或媒體採購人員、媒體經管階層或業務部門,以上不受人數限制,蔡老闆、王老闆或其他老闆尤其歡迎(大笑)。




最後,這裡從一個貼貼小孩照片、聊聊喝酒讀書、發發中年牢騷的部落格,被迫轉型為一個機機歪歪的議題部落格,實非得已,還望黃大寶、黃二寶的粉絲別打我。




 我最近重讀五年前,前輩記者林照真在《天下》的深度報導:「誰在收買媒體?」,感觸益發深刻;五年來,台灣媒體的怪狀不但沒變少,而且業配手段越發「狗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我沒筆誤),從業者的痛苦掙扎尤甚於前。




 幾年前,我仍任職於中時電子報,當時目睹業配新聞「和平崛起」,廣告主試圖介入新聞產製流程、試圖讓記者與編輯成為企業公關部門的附庸。然而,編輯 部至少還肩負守土之責,換句話說,「吵完一架大多還挺得住」;而今,零星戰役早已結束,專業倫理的防線一路潰退,除非你抱定「不幹最大」的決心,否則只能 眼看新聞版面逐步被廣告侵蝕、瓜分,更可怖的是,你無法望見未來的底線。




這故事一言難盡,我們就從明天開始。




【註】
此文歡迎助印轉寄,不提作者或出處網址都行,只要附上文中連結即可,無論你要按一個讚,或按一個幹,我都沒意見。




我相信,以中時的言論自由風氣,這篇溫柔提醒不會招致任何形式的文字獄;萬一,我的部落格莫名其妙被「河蟹」了,被「網路長城」了,我希望中時當局給我一個合理說法,否則我會嚴正抗議「馬英九還我牛」。同時在另一個部落格裡,我會持續書寫,不會就此閉嘴。




◎【反對政府收買媒體,以置入性行銷欺瞞人民】之網路連署~




主旨:反對政府收買媒體,以「置入性行銷」欺瞞人民連署訴求:




一,債台高築的中華民國政府,每年耗費數以億計的公帑,收買媒體從事「隱藏式的政策宣傳」,亦即所謂「置入性行銷」,等同左手伸進我們的口袋,賄賂媒體換取正面曝光,然後將右手伸進我們的腦袋,花博、ECFA、國光石化、健保造成嚴重的資訊傾斜,更徹底破壞媒體與政府之間的制衡關係。
二,馬總統當選後,曾簽署一份「反政治性置入性行銷」的承諾書(見下圖及檔案二), 政府不得進行含有政治目的的置入性行銷;不得進行含有政治目的的政令宣導;政府廣告預算應建立公平合理的分配機制,不得偏好具有特定立場媒體」。然而他上任以來,政媒之間金錢交易越演越烈,已嚴重考驗馬總統的政治誠信,以及他對人權與改革的承諾。
三,置入性新聞如何造成台灣媒體徹底崩壞、如何傷害民主社會的根基,敬請參考我的部落格「第一次買新聞就上手」(相關連結一)、財訊雜誌的報導(相關連結二),以及今年十一月監委吳豐山的糾正文(檔案一)。
四,這項連署的訴求對象包括朝野兩黨,例如剛當選的五都市長。如果你反對政府帶頭進行「政治性置入性行銷」,歡迎加入連署。




發起單位:黃哲斌




※歡迎連署的網址:




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0121202365800




 馬總統當選後,曾簽署一份「反政治性置入性行銷」的承諾書:




 




◎如夢的屍體,肉體與軀體




轉載自:【第一次買新聞就上手】部落格--黃哲斌




http://blog.chinatimes.com/dander/archive/2008/12/22/361668.html




◎如夢的屍體,肉體與軀體




2008-12-22 00:17 迴響18|點閱:8267




【前言】




本文原刊於前天(20日)的中國時報人間副刊,為「九年代專輯」系列文章;楊澤與簡正聰囑我以一名前社會記者的觀點,回顧九年代種種,以下就是我的喋喋不休。




除此之外,看著兩張見報照片的時空對比,不禁承認十五年歲月像一堵磚牆,隔開我與永難返歸的九年代:




 一九九四年七月,一個酷暑上午,腰間呼叫器響了,台南市一一九通知我,南區海邊的停車場上,自小客車裡有一具男屍。




我騎著機車趕到,空蕩蕩的停車場,幾乎只有那部暗色轎車,陽光正赤,是南台灣那種「會咬肉的日頭」,一名中年男子軟癱在駕駛座,頭往後仰,大剌剌露出頸部一道血口,寬十幾公分,凝乾像笑容。




那是我第一次直視死者,即使早有心理準備,還是被那畫面嚇了一跳,胃部忽地抽緊,整個白天,再無食慾。




如今回顧,我的九年代,喔不,我的整個人生,就從那天分割成兩個紀元,我的上半場與下半場




在那之前,我擔任一本電影雜誌的總編輯,美國三一法案才剛摧毀歡樂的觀影時代,滿街MTV死去,聰明的老闆利用原有包廂、員工及視聽設備,轉型成一個更肥沃的產業,例如錢櫃KTV;頑固抵抗的業者,像我曾任職的太陽系MTV,只能眼看著高樓坍塌,連帶老闆賠錢養的電影雜誌,一同末路夕陽。




對了,當時MTV約定成俗是「影碟中心」,而非「音樂錄影帶」,更不是九五年才登陸台灣的「音樂電視頻道」。




屍體




離開雜誌社,我送了幾個月報紙,一面準備考研究所,卻陰錯陽差考進報社,那是一千八百人競爭二十個記者差事的世代,我自願分發到台南市,跑社會新聞。從費里尼、柯波拉與大衛柯能堡的世界,跳接到火場、刑事組與命案現場,我原以為差別不大,直到菜鳥記者第一週,烈日海邊的那個上午。




我忘了說,那名死者被判定以美工刀自刎身亡,原因是久病厭世;有一陣子,他的疼痛隱隱襲擊我。此後,我目睹無數姿勢奇異、氣味詭怪的遺體,包括隔年回台北跑警政新聞,新鮮的、扭曲的、破碎的、蠕動的種種逝者,但驚慟程度,再也抵不過第一次。




不過,別被我誤導,社會記者最常作的事,絕非耗在命案現場當CSI,也不是陪煙毒犯或殺人嫌犯聊天;白天,我們的關鍵字是「泡茶」。




無論走進哪一個分局、哪一個派出所,相熟的員警或巡佐看到記者,第一件事是拖出一張不銹鋼製的茶桌、端出整組茶具,然後一人坐一邊,警察泡茶,記者打屁,雙方交換分局長或其他轄區的八卦,哪一個管區油水多、哪一個刑事組長有兩個小老婆。





是警察與社會記者最後探戈的年代,白者自白,黑者自黑,遠看混成一團灰。某縣市的酒店、舞廳、理容院等特種業者門口,常懸著一面「警政記者之友」的鍍金銘
牌,掛上此匾,意即他們除了管區員警那一份,還按月繳數給該縣市的警政記者聯誼會,當分局長或督察登門臨檢,就算不買業者的帳,看見此牌也得忌憚三分。




或如台北市,當年仍然滿街電玩店,黑傑克、金撲克、柏青哥鎮夜錚錚交響,東區某街巷盛傳有一「記者街」,幾為記者與員警晉升事業夥伴的淘金寶地。那年頭,我曾自嘲,「記者或警察不收數,就像酒店小姐不做S」,賣笑不賣身,不免招惹訕笑與白眼。




然而,共舞年代的消退速度驚人。九三年有線電視開放,報紙與三台記者的寡占地位被稀釋,生態結構漸漸動搖;九六年,周人蔘案扯出一串如粽的涉嫌名單,記者、檢察官、高階警官相繼中箭,最後探戈變成含淚跳恰恰,那陣子每天看電視新聞,方覺有柯波拉或李修賢電影的氣息。




周人蔘案重擊,各縣市大力掃蕩電玩店,從小蜜蜂起家的數百億產業,一夕間急景殘凋;幾年後網咖興起、電腦遊戲單機版及連線版夾殺、Wii將電玩娛樂客廳化,電玩業的漢唐盛世再也沒回來。




說到網咖,岔開一下。八年代白領市民及年輕學子的約會秘境、休閒聖地,應以MTV與電玩店為首,若說八是「MTV年代」及「電玩店年代」;那麼,九代之而起的是「KTV年代」與「二十四小時連鎖漫畫店年代」;二十一世紀前十年,應該就是「網咖年代」及「約會旅館年代」。




當然還有另一支脈絡,即是七年代的家庭舞會,八年代藏身萬年、獅子林的小型舞場;及至八後期、九之初,隨著解嚴氣氛而發皇囂鬧的大型迪斯可,在中泰賓館Kiss及天幕開啟的Penthouse攀上頂峰,九後期盛極而衰,先是各式夜店林立競豔,後被住宅區「轟趴」瓜代,一度走出家庭的舞會,竟然又回歸家庭




肉體




奇妙的是,九年代死了電玩產業,KTV卻裂變出一支特種行當,也就是橫掃九無敵手的酒店業,這種結合酒精及性幻想,飲宴興起、擊節而歌的消費模式,瞬時擊倒酒家、舞廳、鋼琴酒吧,成為名流商賈及會社職員的上等社交活動。





漫溢著廉價芳香劑的霉潮木板隔間裡,男男女女並肩挨蹭,某種高中聯誼的青春假想,杯觥交錯的戀愛幻象,陌生的體溫,永不間斷的葷笑話與蠢遊戲,新寶島康樂
隊「鼓聲若響」、伍佰「墓仔埔也敢去」就是我們的搖頭電音,當小姐們跳上仿大理石的桌面熱舞,當氣氛炒至最嗨處,血色羅裙翻酒污,浪裡白條玉體橫陳。




這個見證九年代種種美好與罪惡的行業,在一九九三年掀湧高潮,「一代系列」以宛若透明糖果紙的薄紗制服稱霸江湖,一代公主、一代女皇、一代佳人將紅海切分 兩邊,制服店與便服店涇渭分明。制服店敢衝敢玩、便服店含蓄曖昧,不變的是雨涵、小詩、寶貝等缺乏想像的花名,「大哥怎麼稱呼」的開場白,鐘點一到起身走人的大風吹。




那時節,成年男子的晚間娛樂自有時刻表。傍晚六、七點,先在青葉台菜或北海漁村填飽四十吋腰圍的肚量;九點左右,約定「南京東路」、「林森北路」、「民生西路」等暗號,直接殺進包廂,喚來人人都稱副董的豔幟旗手,娜娜、歡歡指名入座,然後是你知道的那套例行公事。




要緊的是,須臾一個時辰,必定起身買單,轉進他去,乘著酒意再踹下一家。或許途中打幾支香腸,或許叫一碗醒酒湯,總之,定要混到凌晨三、四時,該框的框了、該跑的跑了,剩下的散兵游勇各自出場,各自尋覓僅剩夜色的餘溫。這就是我們世故而幼稚的九年代,在取締酒駕還很寬鬆的那時,曾經,我們一覺酒醒在中山高的內線車道上;曾經,我們一覺酒醒在敦化北路的分隔島草香裡




酒店是無聊男子的兒童樂園、中年彼得潘的Never Land,只不過門票貴得多。別忘了,九年代也是中山區三大牛郎店鼎足而立的發跡時期,虛矯且油滑的男體,不合襯的西裝與浪子膏超載的油頭,寂寞芳心的偷竊常業犯。




退散,新世紀的酒店文化遭逢莫大衝擊,嚴罰酒駕、傳播妹與網路援交,讓林森北路的霓虹略形黯淡,活下來的酒店,不得不各尋生存之道,不過,這已是另一段故事了。




軀體




年代,也是街頭熱血軀體蓬勃,但氣氛微妙的年代。




年代的激越憤怒,延續到下一個十年。台中反拜耳、七股濱南案、仁武焚化廠、王功反東麗……全台不斷出現環境議題的地方抗爭,半世紀重商主義的失衡鐘擺, 壓力鍋瞬間爆發。但在台北街頭,除了九二年廢除刑法一百條、九六年反核四等幾次,過去的血、警棍、鎮暴盾牌與鐵釘木棒,大致稍事和緩。他們靜坐,他們抗議,他們偶爾曳垮立法院的鐵門,但與警方逐漸摸索出一套應對進退的潛規則。





四年,反對黨人擔任首都市長,連帶街頭抗爭也揖讓而升,互相自制。尤其轄管博愛特區的中正一分局,幾乎認識每一名宣傳車上,手持大聲公的率隊頭人;演練鎮
暴操幾已麻木的基層員警,較能以一種同情理解,看望包括「衝組」在內的草莽老將,雙方還會私下交換香煙及檳榔;回望互稱「賊頭」、「暴民」的八
年代,較難出現如此場景。




於是,領間別著迴紋針的便衣憲兵、持攝影機蒐證的三組刑警、折衝喊價的副分局長、負責舉高「警告」牌的制服員警,合力演出一齣環型劇場的行動劇,他們讓抗議者表達訴求,適時沒收雞蛋或危險道具;必須鞠躬拜託時,警方指揮官會軟言相勸,好似懇求房東別逼他搬家。




那是歷史上極少數的時刻,代理統治者的警察願意運用智慧與技巧,願意與抗議者相互尊重,而不魯莽撩撥群眾情緒的年代。反倒是無線電計程車,曾經闖下幾次集體械鬥,一度是警方頭痛的機動裝甲。




當年無可遺忘的街頭運動,是白曉燕案的十萬人示威。




無疑是九年代的惡夢,劉邦友案、彭婉如案、白曉燕案相繼發生,後者尤其震驚全台。消息還未被少數媒體曝光前,我的記者生涯已從李修賢的善惡兩極,轉為杜琪峰的險惡青森,我與社會組同事日夜輪班,在林口警方專案小組外盯哨,約近半個月。




彷如某種讓人絕望的暗示,白曉燕遺體被發現當天,正是我三十二歲生日,夜裡十點多,中港大排明亮沸騰如晝,我將惡耗發回報社,守候多日的高度緊繃感,瞬間被乾枯的疲憊、巨大的黑暗一口吞沒。隨後,就是希區考克的擒凶記了。




四個月後,我在中山區五常街槍戰現場,林春生亂槍喪命,員警曹立民殉職,一首九年代的哀歌,既是台灣社會集體心理的,也是我的。九月,我請調當編輯,告別我乏善可陳的社會記者生涯。年底,陳進興在南非大使館被捕,我在編輯台學習算字數、畫版樣、盤文走文。




如夢




九七年七月香港回歸,我還在跑新聞,來不及在編輯台見證「那年煙花特別多」;但我目睹九九年九二一地震,報社停電一星期,照樣編報出報,由於發電機只能供給 電腦的不斷電系統,於是偌大的編輯部不開燈,人人點一支燭火,在螢幕前下標題、定版樣,遠看一片幽黃燭海,彷彿祝禱亡靈的安魂曲。




九九年底,還有一關Y2K,編報系統特意改了日期年份,希望騙過傳說中的蠕蟲。後來證實一場虛驚,但很難否認,網路統治人類的時代來了。




新世紀鐘聲響起,兩千年初,我又收拾打包,下一站是新聞網站;而那些夢一般的屍體、肉體與軀體,成為我三十青壯的烙記。在我還未變成乏味中年人之前,在周人蔘出獄、宋七力改判無罪之前,我的九年代,是無酒不歡、無宴不醉的年代,是小鳥一去、床單漂浪的年代



我的九,一個感官超荷、慾望透支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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